各二级党委,各部门、单位:
在我国第40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展现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精神风貌,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统计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情况的通知》要求和学校2024年教师节表彰工作安排,需要统计各单位集体和个人一年来所获得的市级及以上各项荣誉表彰(如教育教学类奖励、科学研究类奖励、管理服务类奖励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荣誉表彰时间范围
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0日(以文件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统计荣誉表彰级别
荣誉表彰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政府类)、省部级(社会力量类)、市厅级(政府类)。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统计报送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对填报荣誉表彰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材料准确、真实可靠。
(二)各单位审核、汇总荣誉表彰时,仅统计本单位牵头组织申报完成和推荐获得的荣誉表彰,应避免组织单位和教师所在单位重复统计获奖数据。如: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由校团委统计报送,获奖教师所在单位无需再进行统计。如:学院组织报名参赛的山东省高校音乐、舞蹈、体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相关学院需单独统计报送。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模板格式填写《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模板》(附件1)、《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汇总表》(附件2、附件4),并报送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文件或证书PDF版(附件3,以提供表彰文件为主,若无表彰文件需提供获奖证书),于2024年8月10日12: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XXXX 单位+报送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情况”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鸿远楼 1007 室。后续如有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情况请于8月31日之前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
联系人:马超
联系电话:2789369
邮 箱:jsgzb@sdut.edu.cn
附件:
教师工作部
2024年7月11日